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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之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如有進口含有以日本小林製藥之紅麴為原料或添加物及酒品者,應主動回收並自主通報財政部國庫署及本府

  • 發布單位:金融菸酒科
  • 聯絡人電話:03-3344579
  • 資料提供單位:財政局

    財政部國庫署自113年3月26日起暫停受理含有以日本小林製藥之紅麴為原料或添加物之酒品查驗申請。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截至113年3月26日為止,日本計有宝酒造株式会社及甘強酒造株式会社分別公告回收「松竹梅白壁蔵『澪(みお)』PREMIUM〈ROSE〉」(300毫升及750毫升)及「紅麴梅酒」(720毫升)酒品。據財政部國庫署同步調查之酒類進口情形,今年我國曾有2家業者進口日本宝酒造株式会社公告回收之酒品,該署將請該等進口業者辦理市面回收,並籲請購買前開酒品之消費者切勿飲用,及向進口業者洽詢回收酒品相關事宜。

    倘本市之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有進口含有日本小林製藥之紅麴原料或添加物及酒品者,應主動回收並自主通報財政部國庫署(聯絡電話:02-23228000,分機7456-7458)及本府(聯絡電話:03-3344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