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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定型化契約之爭議解決機制相關事宜

  • 發布單位:金融菸酒科

由於各類定型化契約範本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未限制業者和消費者可以合意選擇調解、仲裁或以其他訴訟外之方式處理爭議,菸酒業者倘發行菸酒商品禮券,如有適合進行調解、仲裁之案件,菸酒業者及消費者得自由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