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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私菸、私酒?

  • 發布單位:財政局
  • 資料提供單位:財政局

菸酒管理法所稱私菸、私酒,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未取得許可執照而產製或輸入之菸酒。
二、菸酒製造業者於許可執照所載工廠所在地以外場所產製之菸酒。
三、取得許可執照而輸入未向海關申報,或匿報、短報達一定數量之菸酒。
四、中華民國漁船載運非屬自用或超過一定數量之菸酒。(菸酒管理法第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