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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4月影音宣導-公務員赴陸陷阱(案例篇)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財政局

同仁若赴陸或赴港澳旅遊應注意下列事項:

  1. 公務員赴大陸不得從事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活動,並應注意維護國家、公務機密和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
  2. 公務員非經各該主觀機關許可,不得有下列情事:與大陸地區以各種形式進行政治性的活動及行為。
  3. 若不慎洩漏公務機密資料,向司法機關自首,得斟酌減輕其刑。
  4. 公務員可申請赴大陸進行探親、探病、參訪、會議,也可赴大陸地區旅行。

另同仁於回國後應填寫「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遞送政風室。